一、职能定位
党委组织部(党委统战部)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。
二、职责概要
遵循党的组织原则,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,坚持“党管干部”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、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对学院党的组织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;调查研究学院基层党组织的运行状况,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检查、督促和指导贯彻落实好党的民主集中制与党内各项规章制度,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的健康有效开展;在党委的领导下,调整、配备、建设好各级干部队伍,加强干部交流,积极探索和推进干部、人才选拔、任用、管理和考核;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方针,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工作;做好学院离休人员相关工作。
三、具体职责
(一)干部管理工作
1.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“党管干部”“党管人才”的原则,认真抓好干部队伍建设。
2.负责中层干部的选育管理工作,做好干部的民主测评、民主推荐、考察、交流、调整工作。
3.负责中层领导干部监督工作。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、因公因私出国(境)等审批管理工作。
4.负责中层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。强化干部的政治意识、底线思维和效率观念,提升与大学治理现代化相匹配的领导力与执行力。
5.负责后备干部的考察、选拔、培训和使用工作。
6.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干部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基层组织建设
1.基层党组织建设。负责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;指导党支部开展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建设;基层党建工作调研、督导及评议考核等工作;组织开展活动,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。
2.负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。负责党内学习教育、组织生活指导;组织实施党员教育活动并进行监督、检查;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、党内统计工作。
3.负责党员发展工作。制定全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对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、督促和检查,指导和协助各基层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工作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手续,对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审核。
4.负责党费的收缴,对基层党支部的党费使用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监督。
5.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和党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评选、表彰和帮扶工作。
6.负责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,组织开展高校党建工作研究。
7.负责党员管理信息系统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工作。
8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统一战线工作
1.负责党的统战工作理论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。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,制定、实施学院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。
2.负责协助学校党委指导、协调、督查基层党支部的统战工作。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3.负责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工作。协助党委加强和改善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领导,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。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做贡献活动,及时向党外人士通报学院重要工作情况,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听取和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。
4.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推荐使用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的培养、选拔、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和实职安排。
5.负责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的推荐、协调与服务工作。
6.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工作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。进行调查研究,及时向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有关的政策性意见和建议。
7.负责民族宗教工作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。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。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,协调解决他们反映的有关问题。
8.统战信息宣传和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。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向学校党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。
9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四)安全工作
1.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,按照学院关于安全工作部署,严格落实“三管三必”,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2.按照党委保卫工作部(安全工作部)要求,组织本部门开展关于安全生产、校园安全学习,切实树牢部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,配合好学院安全工作检查工作,落实好本部门所辖区域校园安全及安全责任制。
3.按照学院部署完成安全消防工作任务。